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18〕155号)、《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兴区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19〕7号)及《湖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物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通字〔2018〕55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案件款专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
二、
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案件款专户开户银行招标
2、招标银行数量:1家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投标银行应符合《吴兴区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吴兴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不含南太湖新区);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责任;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至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现场购买(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投标报名地点: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湖州吴兴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投标银行应于2020年2月4日14:0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4日14:0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在
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开标,投标银行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银行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电话:0572-288902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招标单位: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
联系人:俞水梅
电话:0572-2257054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东尼路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市公安局治理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572-2257197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东尼路
九、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吴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wuxin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http://zjhzjngc.com/)
2、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联系人:莫洁华,联系电话:0572-2889025。
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