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南浔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浔政办发〔2015〕12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分2个标项:
标项一: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参与银行团项目
标项二: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财政专户新开户项目
(1)标项一: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参与银行团项目
1、本标项确定6家公款定期存放参与银行,入围银行可参与财政专户资金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的定期存放业务;
2、定期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半年期、1年期;
3、项目服务期限暂定:2年。
(2)标项二: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财政专户新开户项目
1、活期存款;
2、招标入围银行数量:1家,根据评标结果综合排名的顺序确定中标银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南浔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四)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至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现场购买(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南浔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提供分支机构清单一份);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18日下午14: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18日下午14: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在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电话:0572-2889025 传真:0572-2889026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九、其他: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以网银或电汇的形式提供),投标银行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湖州红丰支行
银行帐号:1910 5401 0400 04453
2、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zfcg/024002/024002001/)
南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财政局-工作信息)
(http://www.nanxun.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9/site/col/col5444/index.html)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zjhzjngc.com/)
3、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联系人:莫洁华,联系电话:0572-2889025。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