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港航管理局的委托,就船舶防污染和水环境治理暨内河船舶油污水排放检测系统开发研究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17-021
二、磋商项目概况:船舶防污染和水环境治理暨内河船舶油污水排放检测系统开发研究
(湖财采确临【2017】1479号,采购预算人民币85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3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七、磋商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30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
开户名称: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湖州红丰支行
银行帐号:1910 5401 0400 04453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7年度近三个月来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书;
3、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提供)已汇凭证;
5、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来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竞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企业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7、竞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竞标文件认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new/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zjhzjngc.com/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湖州市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2-25056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联系电话:0572-2889025 传 真:0572-28890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216
湖州市港航管理局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